关于咨询服务合同集锦
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管理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乙方接受委托提供此项管理咨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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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双方提供以下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
收件地址: 。
电话: 。
电子邮箱: 。
乙方联系人: 。
收件地址: 。
电话: 。
电子邮箱: 。
2.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事项,按照上述约定通知到对方联系人的,视为完成通知送达。
3.双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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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请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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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1.1本协议自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日终止。
1.2如果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3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乙方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用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二.服务内容
2.1个案咨询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安排接待乙方或提供上门咨询服务。甲方每次咨询将就一个劳动争议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2.2电话咨询服务:甲方对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仅就劳动法规方面的疑问进行免费电话答疑。
2.3劳动争议成本评估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索取《劳动争议成本评估申报表》。在乙方如实填写申报表后,甲方将在一周内为乙方制定《劳动争议成本评估书》,列明解决该争议的各种法律途径并估算每种解决方案的成本支出,最后为乙方推荐最佳解决方案。
2.4劳动争议代理服务: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代理调解、谈判以及诉讼。此项服务甲乙双方须另签《委托代理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5中英文劳动法律汇编:甲方向第一年接受服务的乙方免费提供两本活页式的中英文双语版的《劳动法律法规汇编》。以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最新出台的相关法规,并附英文翻译件。
2.6经典案例汇编:甲方每两个月免费向乙方提供中、英、日三语版的案例汇编。
2.7讲座及各项研讨活动:甲方将定期免费为乙方开展各类讲座活动并组织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
2.8 网络服务:甲方为乙方设置客户专用密码登陆甲方服务网站,乙方可免费享用网站设置中的各项服务。
三.服务费用
3.1服务年费为元,乙方须于每一服务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全额交纳咨询服务年费。
3.2咨询服务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汇票、电汇、支票。
3.3对于本协议2.1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可免费享受甲方提供的共2次的咨询服务。对于以后的咨询服务,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 %提供。
3.4对于本协议2.3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将享受特别服务价格:元/次。如果乙方就同一劳动争议继续要求甲方提供2.4约定的服务,则乙方可免费接受2.3约定的服务内容。
3.5对于本协议2.4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 %提供。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时足额收取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各项咨询服务费用。
4.1.2甲方有权指定委派工作人员向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不受乙方的干涉。
4.1.3甲方拥有其编纂印刷的资料以及网页制作方面的版权。
4.1.4甲方依据乙方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有权收取额外咨询服务费。
4.2甲方的义务
4.2.1甲方在收取服务费后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2.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一切由于提供本协议中的服务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且有权提出改善意见。
5.1.2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服务要求,经过甲方确认后可接受该项服务但须额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类服务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年费以及各项咨询服务费。
5.2.2对于甲方提供的印刷资料,乙方只限于阅读和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进行引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传阅,不得翻印和出版。
5.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其他企业提供类似服务。
5.2.4乙方要求甲方进行咨询、评估或代理服务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和证据,否则由于乙方提供错漏信息或证据导致甲方无法达到服务目标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因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6.1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6.2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他约定
7.1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进行裁决。
7.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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