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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纠纷

来源:非凡科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生活中有车的朋友越来越多,所以难免会存在借车或者被人借车的情形。 而且我们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也很可能会遇到交通类型的纠纷。找到真正的侵权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尤为重要的。常见的机动车纠纷情形通常为以下几种:一、搭朋友的顺风车例如车主在上下班途中将同事顺带捎回家,但是因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车车主全责的情况下,造成了搭车的同事受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由此可见因由本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除非由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在免费的情形下,应该减轻其责任。因为这符合我国的传统人情社交,符合社会道德,应得到社会的鼓励和支持。让车主以后还敢于做好人,还愿意做这样的好意施惠行为。二、借朋友的车在生活中,偶尔会因为自身不方便或其他原因,需要向别人借车的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本车全责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实际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只有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相应的责任。车主常见的过错比如:1、明知道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形下,依然出借该车;2、使用人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3、使用人存在饮酒、吸毒等不当行为等。因此在车主没有过错的情形下,是不需要担责,由实际使用人负担相关责任。三、卖车后未过户一辆车在使用的过程中,通常只会伴随你一段时间,你就会因各种原因需要出卖自己的爱车。但是卖车后有时候不会立马就过户登记,存在登记人和实际的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此时发生事故,本车全责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应当由实际的受让人即使用人承担相关责任,与出卖人无关。以上情形均是在己方全责的情形下,如果对方责任,自不待言。车辆与我们的生活越发的紧密,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也应当谨慎对待系列问题。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 债务人 可以起诉到要求扣押人返还,并主张因此带来的损失。 2、既然是因为 经济纠纷 引起,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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